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征集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2025年第一批)(以下简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附件1)、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牵头单位(附件2)牵头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其归属辖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推荐,不占用该地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需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各法人单位每个研究领域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优势研究领域,在认真组织、充分论证基础上,择优推荐。
附件: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