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严正声明
近期,不断有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或电话邮寄购买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糖尿病研究中心”销售的糖尿病治疗仪、“中国中医科学院肝病康复治疗中心”销售的肝病治疗仪、“中国国际医学科学院”销售的脑波肽治疗仪和股骨头坏死治疗仪,以及其他以中国中医科学院名义销售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后发现上当受骗。上述不法行为不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也严重侵害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名誉,为此,中国中医科学院严正声明如下: 一、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中医科学院”名义生产并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或治疗仪器); 二、中国中医科学院的通讯地址为“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此通讯地址可通过我院门户网站:http://www.cacms.ac.cn/或电话查询得知,不能作为消费者购买药品、器械(治疗仪器)辨别的依据。 三、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领导及部分知名专家基本信息均可在我院门户网站查询得知,不能作为消费者购买药品、器械(治疗仪器)辨别的依据。 四、对于冒用“中国中医科学院”名义、冒用“中国中医科学院领导或专家”名义或以类似“中国中医科学院”名称误导患者非法销售药品或器械损害我院名誉的单位和个人,中国中医科学院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