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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2023.05.25
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入围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初始存款金额不低于1亿元,单次操作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存款期在1年内(含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6、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2、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4、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5、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6、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7、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者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5、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或者2022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6、承诺银行3个月、6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及上浮利率等,承诺提前支取部分利率水平;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 2、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232办公室。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肖老师收,电话010-64089980。 七、评选会议安排 1、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委员会将对报名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公告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名银行确认参评资格。 3、我院将召开评选会议,组织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银行。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后向中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 4、评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廉政承诺书.docx 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3.综合评分细则.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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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9〕10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传承发展中医药学,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开展中医药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全面传承中医药学术理论和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文献资源、中医药信息数字化、中医药临床应用信息建设等中医药信息研究。 (二)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解决制约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重大关键理论和技术问题;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研究,建立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加强高层次科技平台建设,开展中医药循证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三)协助指导全国中医药科技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中医药技术支撑体系和共享平台,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四)指导所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发掘整理具有独特优势的传统诊疗技术方法,推进中医临床医学基础研究,提高临床疗效,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五)开展中药理论、中药产业关键技术、中药创新药物关键技术等中药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中药新药研发的技术平台,推进中药产业化发展。 (六)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开展研究生教育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军人才。 (七)组织建设中医药学高水平智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论证与决策咨询服务;推进中医药健康科学普及。 (八)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 (九)承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二级预算单位 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3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5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7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三级预算单位 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9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2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三级预算单位 13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4,211.09 一、科学技术支出 146,187.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70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011.74 四、事业收入 779,709.75 四、卫生健康支出 836,178.2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住房保障支出 25,285.12 六、其他收入 24,161.13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本年收入合计 958,781.97 本年支出合计 1,035,985.7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40,089.14 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 9,958.54 上年结转 47,073.17             收 入 总 计 1,045,944.28 支 出 总 计 1,045,944.28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1,045,944.28 47,073.17 154,211.09   700.00 779,709.75 636.92       24,161.13 40,089.14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46,187.68 73,616.95 72,570.73       20602 基础研究 41,182.51   41,182.51       2060206 专项基础科研 35,649.30   35,649.30       2060208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5,533.21   5,533.21       20603 应用研究 99,291.55 73,616.95 25,674.60       2060301 机构运行 73,616.95 73,616.95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25,674.60   25,674.60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5,713.62   5,713.62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5,713.62   5,713.62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123.00       20701 文化和旅游 123.00   123.00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123.00   12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011.74 27,011.7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011.74 27,011.7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666.17 5,666.1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810.57 16,810.5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35.00 4,535.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836,178.20 776,415.77 59,762.4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285.12 25,285.1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285.12 25,285.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151.96 20,151.96         2210202 提租补贴 747.65 747.65         2210203 购房补贴 4,385.51 4,385.51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1,200.00       22302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200.00   1,200.00       2230201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 1,200.00   1,200.00         合计 1,035,985.74 902,329.58 133,656.16                 部门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54,911.09 一、本年支出 194,290.53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4,211.09   (一)科学技术支出 98,671.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0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43.81       (四)卫生健康支出 69,205.84 二、上年结转 39,379.44   (五)住房保障支出 12,846.3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879.44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500.00                 二、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194,290.53 支 出 总 计 194,290.53                     部门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2022年执行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执行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执行数(扣除中央基建投资) 执行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预算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206 科学技术支出 79,325.50 79,325.50 81,083.94 20,124.84 60,959.10 81,083.94 1,758.44 2.22% 1,758.44 2.22% 20602 基础研究 30,131.96 30,131.96 39,758.88 0.00 39,758.88 39,758.88 9,626.92 31.95% 9,626.92 31.95% 2060206 专项基础科研 25,340.00 25,340.00 34,340.00 0.00 34,340.00 34,340.00 9,000.00 35.52% 9,000.00 35.52% 2060208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4,791.96 4,791.96 5,418.88   5,418.88 5,418.88 626.92 13.08% 626.92 13.08% 20603 应用研究 43,251.74 43,251.74 35,611.44 20,124.84 15,486.60 35,611.44 -7,640.30 -17.66% -7,640.30 -17.66% 2060301 机构运行 18,765.14 18,765.14 20,124.84 20,124.84 0.00 20,124.84 1,359.70 7.25% 1,359.70 7.25%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24,486.60 24,486.60 15,486.60 0.00 15,486.60 15,486.60 -9,000.00 -36.75% -9,000.00 -36.75%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5,941.80 5,941.80 5,713.62 0.00 5,713.62 5,713.62 -228.18 -3.84% -228.18 -3.84%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5,941.80 5,941.80 5,713.62 0.00 5,713.62 5,713.62 -228.18 -3.84% -228.18 -3.84%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701 文化和旅游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715.31 10,715.31 11,951.99 11,951.99 0.00 11,951.99 1,236.68 11.54% 1,236.68 11.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715.31 10,715.31 11,951.99 11,951.99 0.00 11,951.99 1,236.68 11.54% 1,236.68 11.5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775.32 1,775.32 1,887.36 1,887.36 0.00 1,887.36 112.04 6.31% 112.04 6.3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59.99 5,959.99 6,709.75 6,709.75 0.00 6,709.75 749.76 12.58% 749.76 12.5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980.00 2,980.00 3,354.88 3,354.88 0.00 3,354.88 374.88 12.58% 374.88 12.5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566.74 20,396.74 48,425.59 10,211.91 38,213.68 48,425.59 21,858.85 82.28% 28,028.85 137.4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47.23 12,647.23 12,626.57 12,626.57   12,626.57 -20.66 -0.16% -20.66 -0.1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47.23 12,647.23 12,626.57 12,626.57   12,626.57 -20.66 -0.16% -20.66 -0.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786.82 7,786.82 7,794.72 7,794.72   7,794.72 7.90 0.10% 7.90 0.10% 2210202 提租补贴  689.58 689.58 681.58 681.58   681.58 -8.00 -1.16% -8.00 -1.16% 2210203 购房补贴  4,170.83 4,170.83 4,150.27 4,150.27   4,150.27 -20.56 -0.49% -20.56 -0.49% 合   计  129,944.78 123,774.78  154,211.09  54,915.31  99,295.78  154,211.09 24,266.31 18.67% 30,436.31 24.59%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7,841.77 47,841.77   30101 基本工资 15,289.04 15,289.04   30102 津贴补贴 6,851.98 6,851.98   30106 伙食补助费 420.07 420.07   30107 绩效工资 7,208.06 7,208.0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709.75 6,709.7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354.88 3,354.8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08 11.0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92 64.92   30113 住房公积金 7,794.72 7,794.7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7.27 137.2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70.56   3,970.56 30201 办公费 78.15   78.15 30202 印刷费 41.65   41.65 30203 咨询费 136.85   136.85 30204 手续费 3.55   3.55 30205 水费 78.42   78.42 30206 电费 549.22   549.22 30207 邮电费 82.89   82.89 30208 取暖费 271.63   271.63 30209 物业管理费 907.26   907.26 30211 差旅费 48.58   48.5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4.07   14.07 30213 维修(护)费 256.16   256.16 30214 租赁费 5.00   5.00 30215 会议费 6.92   6.92 30216 培训费 20.32   20.3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11   11.11 30218 专用材料费 803.12   803.12 30226 劳务费 73.54   73.5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5.71   35.71 30228 工会经费 262.28   262.28 30229 福利费 118.43   118.4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50   28.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2   2.7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48   134.4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58.96 3,058.96   30301 离休费 834.24 834.24   30302 退休费 2,000.98 2,000.98   30304 抚恤金 145.68 145.68   30305 生活补助 11.70 11.70   30308 助学金 45.00 45.00   30309 奖励金 12.60 12.6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76 8.76   310 资本性支出 44.02   44.0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1.69   41.69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45   0.45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88   1.88 合   计 54,915.31 50,900.73 4,014.58               部门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注: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公开表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700.00   700.00 22302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700.00   700.00 2230201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 700.00   700.00   合计 700.00   700.00                           部门公开表8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2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3.68 14.07 28.50 0.00 28.50 11.11 53.68 14.07 28.50 0.00 28.50 11.11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045,944.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00.00万元、事业收入779,709.75万元、其他收入24,161.1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89.14万元、上年结转47,073.17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46,187.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1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17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0.00万元、结转下年9,958.54万元。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045,94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占14.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占0.07%;事业收入779,709.75万元,占74.55%;其他收入24,161.13万元,占2.3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89.14万元,占3.83%;上年结转47,073.17万元,占4.50%。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35,9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329.58万元,占87.10%;项目支出133,656.16万元,占12.90%。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290.5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上年结转38,879.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00万元、上年结转50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8,671.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20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46.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0.00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211.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4,266.31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1,083.94万元,占52.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1.99万元,占7.75%;卫生健康支出48,425.59万元,占31.40%;住房保障支出12,626.57万元,占8.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 2023年预算数为34,34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00万元,增长35.52%。主要是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经费增加。 2.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 2023年预算数为5,418.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6.92万元,增长13.08%。主要是研究生培养补助项目经费增加。 3.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24.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59.7万元,增长7.25%。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相关经费。 4.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86.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000万元,下降36.75%。主要是减少归口管理科学支出其他项目经费。 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3.62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8.18万元,下降3.84%。主要是减少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经费。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67万元,下降82.17%。主要是《中华医藏》调整功能科目。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2.04万元,增长6.31%。主要是因为离退休人员增加。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09.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49.76万元,增长12.58%。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54.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4.88万元,增长12.58%。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48,425.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858.85万元,增长82.2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794.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0万元,增长0.1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81.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16%。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150.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56万元,下降0.49%。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91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0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1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68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1万元。 八、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为7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目。 十、关于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04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36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6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18.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5日,中国中医科学院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4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13(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中国中医科学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99,99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295.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700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见“第五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基础研究(款): 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技研究支出,以及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等支出。 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款):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中国中医科学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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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经申报人网上填报、中国中医科学院审查、奖励办网上形式审查等程序,现将拟提名的“著名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模式研究与转化应用”等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2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科研管理处反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者,请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者,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研管理处 国笑 电话:64089770 电子邮箱:1394899154@qq.com 附件: 1. 著名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模式研究与转化应用.doc 2. 基于真实世界的中医骨伤科临床研究模式的建立及推广应用.doc 3. 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创制技术体系及其应用.doc 4. 解郁活血法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孕的临床应用与机制研究.doc 5. 国医大师刘志明心肾同治心系疾病学术思想传承创新与应用.doc 6. 针灸标准化体系的研究与创建.doc 7. 中药材生态种植理论和技术体系的构建及示范应用.doc 8. 失眠形神调节的理论、方法与技术设备.doc 9. 益气摄血法治疗气不摄血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机制研究.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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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博士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在青蒿素的发现及其在疟疾治疗中的应用方面的杰出贡献,于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简称健康产业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既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国内设立的首家实体分院,也是中医药行业在京外获批的第一个国家级科研机构。为落实中国中医科学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协议,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于2022年2月批复成立,为省中医药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健康产业所为两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 健康产业所充分依托中医科学院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及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立足四个面向,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现因工作需要,健康产业所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5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中医药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博士后和留学归国人员),须2023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未缴纳过社保; (七)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 税前年薪20万,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30万,科研启动基金30-50万; 提供拎包入住的宜居人才公寓,园区食堂提供一日三餐。 另外可叠加享受市区级人才政策: 赣江新区人才政策:全日制博士毕业可享受为期三年的“赣江杰青”人才项目生活补贴1500元/月/人,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按照博士10万元标准分3年发放。 南昌市人才政策:全日制博士未曾落户南昌的,工作后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每人申领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请填写《健康产业所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明及所获荣誉、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发送至邮箱:jxzyyjkrsc@163.com,相关资料要求统一以压缩包形式进行上传,请按“姓名+专业+最高学历”的格式命名应聘登记表及邮件标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当人数比例未达到1:3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决定是否开展该岗位的面试工作。 面试相关信息将于考试前在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所”上公布。 面试时间:预计2023年4月下旬。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个人答辩两个环节。 原则上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试通过人员,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面试的人数不足1:1时,设定80分为准入分数线,达到准入分数线人员视为面试通过。 五、体检与考察 由单位统一安排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参照相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根据综合总成绩与工作实际,另行确定递补情况。。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可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所”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www.cacms.ac.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说明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 - 83062169(组织人事处) 电子邮箱:jxzyyjkrsc@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3号楼 附件1:《健康产业所应聘登记表》.xlsx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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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在青蒿素的发现及其在疟疾治疗中的应用方面的杰出贡献,于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简称健康产业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既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国内设立的首家实体分院,也是中医药行业在京外获批的第一个国家级科研机构。为落实中国中医科学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协议,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于2022年2月批复成立,为省中医药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健康产业所为两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 健康产业所充分依托中医科学院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及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立足四个面向,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现因工作需要,健康产业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文化程度与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人才类型及条件要求 (一)第一类:学科带头人2名 正高级职称,研究方向为药理毒理、中药制剂、中药化学、中药资源、中药分析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具有组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课题(项目)。 (2)掌握中医药健康产业过程中的相关核心、特色技术,且获得专利、成果,在相关领域实践中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在中医药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人才。 (二)第二类:科研骨干3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方向为药理毒理、中药制剂、中药化学、中药资源、中药分析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具有组织、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能力,近5年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2)熟悉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中的相关技术,对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实践中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取得一定学术影响,或对中医药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 (三)第三类:博士(后)3名 研究方向为药理毒理、中药制剂、中药化学、中药资源、中药分析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双一流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博士(后); (2)具有组织、承担科技任务的能力,近5年内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3)了解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中的相关技术,对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 三、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 (二)赣江新区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申报赣江新区“赣江海智”计划(A、B、C类)、“赣江创新”计划、“赣江杰青”计划人才。申报条件及相关待遇详见《赣江新区人才引进和扶持实施办法》(赣新管办发(2021)31号)。 1、经认定的“赣江海智”计划人才额外可叠加享受 1)最高500万科研启动经费; 2)连续三年补贴全额个人所得税; 3)每月最高20000元特殊津贴(期限三年); 4)新区直管区域购房补贴最高600万元; 5)购新车补贴1万元等政策。 2、经认定的“赣江创新”计划人才额外可叠加享受 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补贴新区地方留成部分的三年个人所得税; 3)每月2000元特殊津贴(期限三年); 4)新区直管区域购房补贴最高50万元; 5)购新车补贴1万元等政策。 3、经认定的“赣江杰青”计划人才额外可叠加享受 1)生活补贴:本科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期限三年; 2)购房补贴: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8万元的标准分3年发放; 3)租房补贴:对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但自行租房或新区因客观原因暂不能提供人才公寓的,按照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的租金标准给予补贴,期限三年。 (三)南昌市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在2020年6月16日之后来赣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具体参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及其补充规定。 (四)江西省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推荐申报江西省“双千计划”人才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入选可享受相应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具体详见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请填写《健康产业所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学术论文及三大检索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以PDF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jxzyyjkrsc@163.com,请按“应聘岗位层次+姓名+年龄+最高学历”的格式命名应聘登记表及邮件标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应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五、考核流程 考核流程包括面试、资格复查、体检、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 (一)面试:健康产业所组织相关专家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评议。 (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联系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安排通过面试及资格复查者到我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思想政治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组织原单位考察等多种形式。 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所”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www.cacms.ac.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面试考核、体检、思想政治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 - 83062169(组织人事处) 电子邮箱:jxzyyjkrsc@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中医药科创城3号楼 附件1:《健康产业所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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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报我院获批的《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所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所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2个。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建设; 2.协助完成P3实验室建设。 (二)聘期考核目标 1.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实验室规划及分配,中药研究所顺利搬迁; 2.完成P3实验室的资质认证。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月1日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科研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有望成为学科领域优秀拔尖人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zysrsc@icmm.ac.cn,纸质版交至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中药研究所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所党委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所党委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中药所一楼公告栏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同时发布于中药研究所网站。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所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所党委会议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两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所务会,协助所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中药研究所、中药资源中心、青蒿素中心人员原有待遇及来源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中药研究所负责其绩效工资(所内标准)。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所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64093221 (纪检监察审计室,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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