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工作动态
动态要闻
综合新闻
视频新闻
通知公告
媒体中医
重要声明
光荣榜
19
2025.03
2025.03.19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协同的考务工作组。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和要求,负责制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审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等,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等,制订统一的复试专家组工作基本规范,并负责具体实施。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由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人员组成,成员具备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成立相关应急处置、新闻信息、安全保障、纪检监察、保密等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计划共407人,其中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6人,统考计划321人,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1.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资格。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分数线确定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由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国线),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差额复试原则确定分数线。 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专业类别 外语 政治 中医学 专业学位1057 40学术学位1008  300 190 40 情报学 340 100 3.复试考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4.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4月20日,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阶段进行,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公布。 5.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 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发布(http://www.cacms.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https://www.yjstcm.ac.cn/) 6.复试选拔工作流程 制定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http://www.cacms.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https://www.yjstcm.ac.cn/)《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并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安排复试考生进行复试。 7.拟录取后体检 拟录取后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纸质版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8.复试结果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考生复试结果复核后当天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9.确定录取名单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安排,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上报拟录取名单,在调剂复试完成后上报调剂复试名单。4月20日前完成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录取复查等工作。 四、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范围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在调剂和师生双选阶段需要加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复试小组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并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体现。 (二)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三)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5%。 2.录取总成绩折算办法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复试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总复试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报考相同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师生双选环节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每位考生可填报2-3个志愿,并由导师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严格按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后师生双向选择。 8.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调剂工作原则 1.未被第一志愿单位或专业录取,但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可按照本年度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向缺额专业进行调剂。 2.未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复试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外校调剂。 3.我院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六、复试费用及体检 1.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培养单位缴纳100元复试费。 2.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有关要求,拟录取后考生于4月15日前体检(具体体检地点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对网络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网络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人巡视,对重要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网络或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调查,情况属实者,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089480 翟煦 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北京市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http://www.cacms.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yjstcm.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05
2025.03
2025.03.05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外国来华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资格 1.申请者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品德良好、学风端正、身体健康; 3.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与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水平相当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教育水平相当的硕士学历及硕士学位(有两名所报学科领域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应届生需提供预毕业证明。 4.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学或中药学知识基础; 6.母语非汉语者,汉语水平需达到新HSK六级水平。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5日。 三、报名程序 1.网上下载报名表及准考证。用A4纸打印《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外国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及准考证,并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应于2025年4月15日16:00前交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报名材料 ①《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外国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②担保人承诺书;③准考证;④专家推荐信(①②③④项在本简章附件1-6中下载);⑤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复印件;有关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得国外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及准考证上);⑦本人护照复印件。 3.报名考务费:600元人民币(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还)。 四、考试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考试。 入学考试时间:2024年5月(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考生请关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tcm.ac.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关于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 3.笔试科目 硕士生:中医综合或中药综合、专业课。 博士生: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考试须用中文答题。初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报考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拟于2025年6月发放。 六、入学 考生被录取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交纳学费。 七、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不含教材费):硕士研究生人民币40000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人民币45000元/学年/生。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00 电话:+86 10 64089468 传真:+86 10 84034357 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 1.2025年外籍留学生报考攻读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2.担保人承诺书.docx 3.2025年外籍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doc 4.2025年外籍留学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docx 5.2025年外籍留学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6.2025年外籍留学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7.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外国来华留学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8.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
05
2025.03
2025.03.05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坚持“安全平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2025年将继续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品德良好、学风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地区考生;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咨询电话:010-82361045)。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2)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教育部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5个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4)报考专业详见“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公布的专业目录。 2.网上确认 3月24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4月7日至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1.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具体方式以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公布为准。 2.初试考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为全国统一命题。 五、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前将电子版材料(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书面推荐信)发送至邮箱yzb_716@163.com,邮件标题为“2025年港澳台博/硕士-报名号-姓名”。 复试结束后将由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拟于2025年6月发放。 七、入学 2025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事宜在《录取通知书》中告知。 如发现重复学籍者,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注册。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修业年限:三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25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九、学历、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符合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违规处理 对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7层 邮政编码:100700 电    话:010-64089468 传    真:010-84034357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子邮箱:yzb_716@163.com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2.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
27
2025.02
2025.02.27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度博士后招聘简章
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求,现发布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博士后 1.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2.与我院有科研课题合作、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项目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3.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的;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二)专项博士后 1.符合项目博士后申请条件。 2.院属单位或导师推荐。 3.通过院级考核。 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院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院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本年度院属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1日。为保证博士后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每年两批次集中进站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请: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交互式办公系统”的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按“办事者进入”提示,注册个人用户,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从网上打印博士后人员进站申请表(注:请先不要在线提交申请)。 户口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3号院2,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 (三)书面申请:由申请者向导师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 三、申请者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目录 详见附件3,具体合作导师招聘情况可关注各院所发布信息或电话咨询。 五、在站时间与工作待遇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一)入选我院“名师+”博士后者,年薪30万(税前)起,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入选专项博士后者,年薪20万(税前)起,进站时签订专项协议,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 (二)拟进站人员根据我院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以中国中医科学院或院属单位为第一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荣誉称号、发表论文等根据我院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奖励标准给予5-30万元不等奖励。 (三)我院独立招收博士后人员按在职职工管理,可申请所在单位的科研绩效奖励,在站期间可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www.cacms.ac.cn 单位及部门 联系人 电话 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朱晓博、范铁兵 010-64089761 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郝  然 010-64093090 针灸研究所科研教育处 吴欣玥 010-64089308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人事处 刘寨华 010-64089012 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科研教育处 尹仁芳 010-64089596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科研教育办公室 周  鸯 010-64089102 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高  原 010-64093209 医学实验中心党政办公室 吴晓霞 010-64089568 西苑医院组织人事处 刘馨仪 010-62835092 广安门医院组织人事处 汪青楠 010-88001216 望京医院组织人事处 谭展飞 010-64722269 眼科医院组织人事处 张明明 010-68687030 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钟雅楠 0791-83062169 中药资源中心主任办公室 赵玉洋 010-64087285 中医药数据中心综合办公室 顾  浩、刘  佳 010-64089653 附件: 1.进站申请材料清单.docx 2.申请博士后人员科研合作意向书.docx 3.2025年度博士后招聘目录.xls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2月27日
20
2025.01
2025.01.20
第六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
为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六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加评选的论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名额:具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每学科可推荐1—2篇参评论文(多推无效)。仅具有一级学科项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可参照推荐。 2.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统一将论文推荐至“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三、推荐材料 1.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中英文摘要PDF版(附件2,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3) 4.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 5.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等)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第六届全国优博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材料1份,邮寄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 《评选公告》《评选办法》等电子版材料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www.cacms.ac.cn)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www.yjstcm.ac.cn)下载。 四、推荐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20日。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00 联 系 人:赵老师  石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475 电子邮箱:qgzyyyxbsxwlw@163.com 附件: 1.论文推荐表.docx 2.中英文摘要PDF版.docx 3.作者简况表.docx 4.论文推荐汇总表.docx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 中国中医科学院(代章) 2025年1月17日
30
2024.12
2024.12.30
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秉承“注重创新、科学严谨、公正公开、宁缺毋滥”原则,经19所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议、会议评审等程序,评选出《基于机器学习和脑肠多维数据特征的针刺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疗效预测研究》等3篇论文为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于脂肪细胞来源外泌体研究温肾通络止痛方调控骨脂平衡抗骨质疏松的作用机制》等14篇论文为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相关学位论文可通过中国知网查询,或向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问询。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邮    编:100700 电    话:010-64089475 传    真:84034357 邮    箱:qgzyyyxbsxwlw@163.com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代章)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docx
1 2 34 5 6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