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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05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坚持“安全平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2025年将继续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1.品德良好、学风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地区考生;或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地区考生。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咨询电话:010-82361045)。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2)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教育部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5个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4)报考专业详见“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公布的专业目录。 2.网上确认 3月24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4月7日至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初试 1.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具体方式以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公布为准。 2.初试考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为全国统一命题。 五、复试 进入复试的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复试前将电子版材料(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书面推荐信)发送至邮箱yzb_716@163.com,邮件标题为“2025年港澳台博/硕士-报名号-姓名”。 复试结束后将由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拟于2025年6月发放。 七、入学 2025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事宜在《录取通知书》中告知。 如发现重复学籍者,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注册。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修业年限:三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25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生。 九、学历、学位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符合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十、违规处理 对报名、考核、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7层 邮政编码:100700 电    话:010-64089468 传    真:010-84034357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子邮箱:yzb_716@163.com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2.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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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2025.02.27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度博士后招聘简章
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求,现发布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博士后 1.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2.与我院有科研课题合作、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项目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3.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的;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二)专项博士后 1.符合项目博士后申请条件。 2.院属单位或导师推荐。 3.通过院级考核。 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院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院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本年度院属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1日。为保证博士后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每年两批次集中进站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请: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交互式办公系统”的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按“办事者进入”提示,注册个人用户,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从网上打印博士后人员进站申请表(注:请先不要在线提交申请)。 户口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3号院2,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 (三)书面申请:由申请者向导师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 三、申请者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目录 详见附件3,具体合作导师招聘情况可关注各院所发布信息或电话咨询。 五、在站时间与工作待遇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一)入选我院“名师+”博士后者,年薪30万(税前)起,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入选专项博士后者,年薪20万(税前)起,进站时签订专项协议,出站考核达到留院条件者可办理留院手续。 (二)拟进站人员根据我院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以中国中医科学院或院属单位为第一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荣誉称号、发表论文等根据我院博士后人员科研成果奖励标准给予5-30万元不等奖励。 (三)我院独立招收博士后人员按在职职工管理,可申请所在单位的科研绩效奖励,在站期间可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www.cacms.ac.cn 单位及部门 联系人 电话 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朱晓博、范铁兵 010-64089761 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郝  然 010-64093090 针灸研究所科研教育处 吴欣玥 010-64089308 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人事处 刘寨华 010-64089012 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科研教育处 尹仁芳 010-64089596 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科研教育办公室 周  鸯 010-64089102 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党政办公室 高  原 010-64093209 医学实验中心党政办公室 吴晓霞 010-64089568 西苑医院组织人事处 刘馨仪 010-62835092 广安门医院组织人事处 汪青楠 010-88001216 望京医院组织人事处 谭展飞 010-64722269 眼科医院组织人事处 张明明 010-68687030 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组织人事处 钟雅楠 0791-83062169 中药资源中心主任办公室 赵玉洋 010-64087285 中医药数据中心综合办公室 顾  浩、刘  佳 010-64089653 附件: 1.进站申请材料清单.docx 2.申请博士后人员科研合作意向书.docx 3.2025年度博士后招聘目录.xls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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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2025.01.20
第六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
为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面向全国中医药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六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加评选的论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名额:具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每学科可推荐1—2篇参评论文(多推无效)。仅具有一级学科项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可参照推荐。 2.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统一将论文推荐至“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三、推荐材料 1.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中英文摘要PDF版(附件2,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3) 4.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4) 5.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等)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第六届全国优博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材料1份,邮寄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 《评选公告》《评选办法》等电子版材料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www.cacms.ac.cn)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www.yjstcm.ac.cn)下载。 四、推荐时间 2025年2月20日—3月20日。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700 联 系 人:赵老师  石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475 电子邮箱:qgzyyyxbsxwlw@163.com 附件: 1.论文推荐表.docx 2.中英文摘要PDF版.docx 3.作者简况表.docx 4.论文推荐汇总表.docx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 中国中医科学院(代章)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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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2024.12.30
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秉承“注重创新、科学严谨、公正公开、宁缺毋滥”原则,经19所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议、会议评审等程序,评选出《基于机器学习和脑肠多维数据特征的针刺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疗效预测研究》等3篇论文为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于脂肪细胞来源外泌体研究温肾通络止痛方调控骨脂平衡抗骨质疏松的作用机制》等14篇论文为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 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提出。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相关学位论文可通过中国知网查询,或向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问询。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邮    编:100700 电    话:010-64089475 传    真:84034357 邮    箱:qgzyyyxbsxwlw@163.com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代章)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第五届“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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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
2024.12.17
中国中医科学院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高标准高水平推进“中医药特色鲜明、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研究型大学”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合同制)19人。 一、单位介绍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位于北京,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下设13家二级法人机构、4家非法人机构、4家院本部直属机构以及3家分院。另外,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1年4月,中国中医科学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暨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框架协议,合作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暂名)。学校选址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路999号园博园内,总用地面积610亩,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校园东区已于2024年9月23日启用,目前在校生203人。大学办学目标是建设一所中医药特色鲜明、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研究型大学。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 (二)背景应符合应聘学科(专业)要求,在应聘学科相关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有海外学习、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请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jsyzhc@163.com(统一以压缩包形式进行上传)。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按“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姓名+年龄+专业+最高学历”的格式注明。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仅可报名1个岗位。 2.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明(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及所获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学术论文及三大检索收录情况、教育教学成果、代表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各岗位笔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申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院校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中医科学院小喇叭、研究生院官网及研究生院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合同制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备案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对聘任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明确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管理等岗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具体岗位职责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和本人承诺,由我院与聘任人员共同协商并通过签订工作合同的方式确定。 (四)对聘任人员实行考核管理,接受聘任后按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人才考核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与考核。 (五)聘任人员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首次聘用合同期满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调整待遇的主要依据。不能胜任工作被解聘的,或工作不满协议年限申请调离或辞职,须退回我院提供的相应福利政策。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晓刚,刘逸南 联系电话:0512-66521295,0512-66520867 电子邮箱:yjsyzhc@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路999号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级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docx 2.中国中医科学院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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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不断优化完善博士研究生选拔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及促进创新性科研成果的形成,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将继续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具有科研潜质的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则 硕博连读是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模式,是将课程为主的硕士生培养阶段和研究为主的博士生培养阶段有机结合,体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硕博连读是从我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通过选拔的硕士生不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学士学位的中国中医科学院在读2023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专业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基础课,并获相应学分。单科成绩80分(含)以上,平均成绩85分(含)以上,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85分(含)以上。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 ②新TOEFL成绩90分以上; ③新GRE成绩305分以上; ④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IELTS≥6.0; 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合格;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参加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对科研工作有浓厚兴趣,并有严谨的科学态度,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7.已完成开题工作,且依托课题应为导师承担的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重大课题。 8.经导师认定科研创新能力强、课题研究需要、具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研究生,须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推荐。 9.在同等条件下,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其他科研成果者优先。 10.两名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三、申请专业 申请专业参见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拟申请的博士专业必须与本人在读的硕士专业相同,申请的导师必须与硕士导师为同一导师。硕博连读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四、选拔、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于2024年11月20日开始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国中医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表》《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24年12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3.2024年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成立专家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复核及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以及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 4.招生办公室将通知考核通过的申请人于2024年12月30日前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 5.硕博连读推荐选拔名单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批准后转为正式博士研究生学籍。 五、其他事项 1.各培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2022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完成推荐选拔工作。 2.在推荐选拔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反科学道德行为,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并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附件: 1.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2.中国中医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表.doc 3.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个人陈述.doc 4.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doc 5.自我评价表.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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