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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2025.07.18
关于对2025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经申报人网上填报、中国中医科学院审查、奖励办网上形式审查等程序,现将拟提名的“中药创新药物研发和上市后再评价关键技术及应用”等6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候选单位、候选人、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25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科研管理处反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者,请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者,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研管理处 毕葳 电话:64013948 电子邮箱:cacmsjl@126.com 附件: 1.中药创新药物研发和上市后再评价关键技术及应用.doc 2.基于“医院-体育馆-社区”三位一体的冠心病康复方案的建立与推广.doc 3.基于中医创新理论干预老年认知功能障碍关键技术体系的构建与应用.doc 4.中医疫病学理论体系构建与公益科普实践.doc 5.基于中医思维的肺癌全周期防治体系构建与应用.doc 6.电针调控排便功能障碍性疾病多靶点通路机制与推广应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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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2025.07.03
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入围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初始存款金额不低于1亿元,单次操作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存款期在1年内(含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一)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二)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三)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六)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二)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三)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四)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五)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六)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七)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者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三)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五)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或者2024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六)承诺银行6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及上浮比例等,承诺提前支取部分利率水平; (七)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八)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232办公室 (三)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吴老师收,电话010-64089980。 七、评选会议安排 (一)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选委员会将对报名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公告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名银行确认参评资格。 (三)我院将召开评选会议,组织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银行。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中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 (四)评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廉政承诺书.docx 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3.综合评分细则.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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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2025.04.29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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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2025.04.14
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2025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征集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2025年第一批)(以下简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附件1)、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牵头单位(附件2)牵头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其归属辖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推荐,不占用该地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需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各法人单位每个研究领域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优势研究领域,在认真组织、充分论证基础上,择优推荐。 附件: 1.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pdf 2.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医药领域).pdf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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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2025.04.02
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启动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2025年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主管部门,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现将《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第一批)》(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拔罐刮痧治疗机理研究、中药方剂(经方)的分子解析、中医四诊机器人研发3个研究领域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整合科技资源。本类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征集。支持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参与研究。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优势研究领域,在认真组织、充分论证基础上,择优推荐。 (二)开展集中攻关。从源头和底层梳理3个研究领域的科学问题、技术难题,开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研究,培育产出重大引领性原创成果。 (三)注重多学科交叉。拟开展的研究应具有明确的学科交叉特征,传统医学与现代科技、现代医学深度融合,由多学科背景的高水平研究人员共同协作,组建跨行业、多学科的攻关团队,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 (四)实行揭榜挂帅。对申请人无年龄、学历、职称要求。立项后签订“军令状”,对“里程碑”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关。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攻关失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并依规纳入诚信记录。 二、申报条件 作为申请人限申请1项课题。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 三、组织流程 (一)申请人自主申报。课题申请人根据自身和拟组建的攻关团队的优势,选择申请拟研究的课题,自主制定研究路线、自主制定研究方案、自主细化课题考核指标,填报《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形式审查、论证后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推荐。本项目采取分类推荐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项目推荐,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3)负责本单位项目推荐,每个研究领域限1项。 (四)专家评审。中国中医科学院组建专家库,组织专家对各课题进行形式审查、评审,评审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五)择优立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办公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结合2025年预算额度确定立项课题。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主管部门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申报书》、《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清单》(附件4)扫描件电子版(签章齐全,PDF格式)提交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办公室。 (二)为简化申报流程,在申报阶段暂不提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立项后与任务书一并提交。 (三)本次申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送的课题。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网  址:www.cacms.ac.cn 联系人:毕葳  杨阳  010-64013948 电子邮箱:zizhuxuanti@126.com 六、其它 本通知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查看下载。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第一批).pdf 2.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书.doc 3.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pdf 4.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协同攻关项目申报清单.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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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2025.03.19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复试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协同的考务工作组。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和要求,负责制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审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等,统筹管理研究生复试工作。各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心理素质、创新意识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等,制订统一的复试专家组工作基本规范,并负责具体实施。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由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人员组成,成员具备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成立相关应急处置、新闻信息、安全保障、纪检监察、保密等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25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计划共407人,其中已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6人,统考计划321人,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1.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资格。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分数线确定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由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全国线),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差额复试原则确定分数线。 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专业类别 外语 政治 中医学 专业学位1057 40学术学位1008  300 190 40 情报学 340 100 3.复试考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和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4.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5日~4月20日,分为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阶段进行,4月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4月15日前完成全部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公布。 5.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 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发布(http://www.cacms.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https://www.yjstcm.ac.cn/) 6.复试选拔工作流程 制定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http://www.cacms.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https://www.yjstcm.ac.cn/)《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中国中医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并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安排复试考生进行复试。 7.拟录取后体检 拟录取后考生须在4月15日前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纸质版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8.复试结果公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考生复试结果复核后当天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 9.确定录取名单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安排,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上报拟录取名单,在调剂复试完成后上报调剂复试名单。4月20日前完成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录取复查等工作。 四、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范围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在调剂和师生双选阶段需要加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复试小组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并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体现。 (二)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三)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5%。 2.录取总成绩折算办法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复试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总复试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报考相同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则按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师生双选环节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每位考生可填报2-3个志愿,并由导师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严格按考生录取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拟录取后师生双向选择。 8.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调剂工作原则 1.未被第一志愿单位或专业录取,但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可按照本年度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向缺额专业进行调剂。 2.未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复试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外校调剂。 3.我院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六、复试费用及体检 1.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向培养单位缴纳100元复试费。 2.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有关要求,拟录取后考生于4月15日前体检(具体体检地点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对网络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网络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人巡视,对重要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网络或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调查,情况属实者,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089480 翟煦 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173 北京市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http://www.cacms.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yjstcm.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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