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21年度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有基金资助的项目需提供任务下达方出具的结题验收意见。
(二)未获得过基金资助的项目,需提供权威部门(指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专业的科技评价机构等)出具的关于该项目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评审意见。
(三)截至到申报日,必须有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1年以上体现主要研究结果的论文。
(四)应用技术类项目需出具应用或者推广应用证明。
(五)项目内容未获得过其他各级各类科技奖励。已申报当年度其他科技奖励尚无正式评审结果者不予受理。
(六)与院外合作完成的项目,我院须为第一完成单位;由院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经协调一致后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七)项目推荐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科管人员对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填报《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原始资料审核表》(见附件4)。
(八)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形式审查的相关内容(见附件6)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保障申报项目质量。
(九)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年度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并要求项目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格式同项目摘要,见附件2;公示情况说明见附件5)。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均要求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1年度申报书书面材料(见附件1)一式3份(至少含原件1份)和电子版。
要求:A4纸,简装,双面打印,不另加封面。
(二)项目摘要电子版。
(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书面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
(四)原始资料审核表、公示情况说明书面材料一式1份。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www.cacms.ac.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在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前将中国中医科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科研管理处(大白楼52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洪军国笑64089770
电子邮箱:1394899154@qq.com
附件: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