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蒿素研究中心内设业务科室负责人公开竞聘公告
因青蒿素研究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并报中药所党委批准,面向青蒿素研究中心全体职工公开竞聘业务科室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化学研究室 副主任 1名
(二)药理研究室 主任、副主任 各1名
(三)资源研究室 副主任 1名
(四)合成生物学研究室 主任 1名
(五)应用发展研究室 副主任 1名
(六)平台部 副主任 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科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科室业务发展及管理工作;
2、依据中心工作安排,组织本科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
3、负责科室人员的成长发展,组织并指导本科室人员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和督促工作进度;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科室主任做好本科室相关工作。
2、科室主任空缺或不能履行职责时,负责本科室业务和管理工作。
3、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能集思广益,团结、带领其他职工一道努力工作。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竞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认定具有科研违纪、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任职资格
1、业务科室主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心在编在岗职工,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及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年3月,对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2)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较高学术水平,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入职以来获得纵向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或横向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过研究型论文(影响因子大于10,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或最新影响因子计,就高不就低)。
2、业务科室副主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心在编在岗职工,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及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年3月,对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优秀人才可视情况调整。
(2)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较高学术水平,主持过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入职以来获得纵向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或横向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过研究型论文(JCR分区一区或影响因子大于6,影响因子以发表当年或最新发布影响因子计,就高不就低)。
四、竞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公开发布竞聘公告,公告内须包含竞聘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张贴于中药所1、2层及药厂3楼公告栏。
(二)报名
报名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聘面试
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五)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无记名投票,汇总每位人员的得票数。
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按照7:3的比例计入总分(计算公式:面试得票率*70+民主测评得票率*30=总分)。经中心领导班子审议,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党支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六)讨论决定
中心领导班子对考察结果进行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各岗位拟任人选,报中药所党委批准。
(七)公示
在中药所1、2层及药厂3层公告栏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将竞聘工作原始纪实材料报院人事处审核备案,同意备案后,由中药所党委下达任职决定,履行任职手续,组织任前谈话。任职决定报院人事处备案。
本次竞聘岗位试用期半年,聘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4月2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竞聘人填写《青蒿素研究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竞聘登记表》(附件1)
2、电子版发送到青蒿素研究中心邮箱:zysqhszx@icmm.ac.cn,纸质版交至青蒿素研究中心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方一
联系电话:010-64097152
(三)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中药所纪检监察室对竞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10-64093221 (中药所纪检监察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