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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2020年1月廉政建设工作动态
时间:2020-02-14

1月14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召开2020年第一次扩大会议,院纪委委员、院属各单位纪委书记(分管纪检工作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会议,院纪委书记于林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落实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补充部署;部署开展了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会上,院属各单位汇报交流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月14日,根据驻委纪检监察组《监察建议函》要求,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向挂靠学会发函,要求挂靠学会重点围绕会议费用收取和会议服务公司选择程序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2016年以来会议举办情况。

1月,向局直属机关纪委上报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的情况报告》《中国中医科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报告》等落实情况报告。

1月,西苑医院纪委在全院中层干部会及党委总结大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廉洁过节的相关文件。春节前夕,在院周会上再次强调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结合医院警示教育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精神,认真汲取吴军、王金荣等身边人身边事的深刻教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微信、院内OA等多种方式将廉洁过节的相关文件传达到每位党员。上报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关于落实“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情况报告》。

1月20日,西苑医院召开党委总结大会,汇报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委2019年工作,部署了2020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

在西苑医院院内OA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中发布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制作学习宣传展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1月14日,广安门医院召开了2019年度中层干部工作汇报会,医院领导、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科主任及护士长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6起党员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求各处(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传达至每位职工。

1月2日,望京医院纪委印发了《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中科望纪〔2020〕1号)。

1月20日,望京医院纪委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1月,眼科医院召开了党委会、中层干部院周会、党支部会,组织医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纪委书记闫飞雪在中层干部院周会上提出要求。

节日期间,眼科医院纪委全员在岗,加强对门诊发热预检、开放病区防护措施、采供部防护物资采购、调配、发放及使用情况的检查,通过微信群及时提醒专兼职纪检干部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做到少出门、少聚会、勤洗手、多通风。对公车封存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提醒值班的同志要严守工作岗位,保证政令畅通。

眼科医院制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从六个方面提出46项内容,并在干部会上进行了分工部署,做好自查。同时结合任务分工,各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情况报告。

眼科医院纪委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所属公司成立党支部时,设置纪检委员,在支部书记领导下,与支委共同加强支部建设。将公司领导班子纳入纪委监督范围,对公司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制定并签订年度廉政建设承诺书,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公权力。将公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与公司监事、总经理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对公司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整改要求开展了检查,对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流程、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要求。

中药所纪委根据工作安排,对中药研究所财务处4-6月份部分账目进行抽查,暂未发现违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对中药所2019年三生招聘、干部聘用任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有关领导出席活动报批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以督促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中药所召开会议,向全所干部职工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王金荣违纪违法案件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位领导发挥“头雁效应”的同时,确保传达到位,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好警示教育。

1月6日,针灸所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会议听取了所纪委督导北京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及康复国际旅行社自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所领导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

1月8日,针灸所纪委在所工作例会上向包括所班子成员在内的近30名党员领导干部再次传达通报王金荣严重违纪违法案,要求各部门尤其是所属企业引以为戒,认真自查,全面整改。向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上报了针灸研究所警示教育及所属企业自查整改情况专题报告。

节前,针灸所纪委通过所党委扩大会、党建工作考核会及党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将廉洁过节要求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相关内容传达至全所职工。

针灸所纪检监察室对博士研究生复试,技术、行政岗面试,基础科室负责人、期刊中心负责人、针灸医院科室负责人、职能处室负责人述职考核进行了监督。

1月8日,基础所纪委召开了2020年第1次工作会议,传达了局直属机关纪委《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王金荣严重违纪违法案情况通报,审议了《基础所内部审计制度》,部署了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

1月17日,基础所纪委召开了2020年第2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6起党员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部署开展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自查。

1月2日,信息所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了局直属机关纪委《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通知,部署相关工作;传达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2019年第4次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王金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提出了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1月14日,信息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经所党委会研究决定,纪监审办公室调整为纪检监察办公室,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负责审计管理工作,审计管理职能由所办负责。纪委书记李海燕不再分管审计管理工作。

1月17日,信息所纪委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传达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部署了相关工作。

1月,医史所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局党组巡视整改任务和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了医史所《整改工作方案》,上报了《关于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报告》。

1月17日,医史所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警示教育会,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文件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及在职职工认真学习。

1月9日,临床所上报了《临基所关于开展王金荣案警示教育活动及所属企业自查的情况报告》。

1月14日,临床所召开了党总支第一次扩大会,会议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传达了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汇报了党总支及各支部改选情况,部署了2019年巡视整改工作。

1月15日,临床所通过召开支部大会、文件传阅、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杜绝在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情况发生。

节前,医学实验中心召开党支部会议及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医学实验中心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科纪[2019]14),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发布了《医学实验中心关于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通过办公会、党支部会、全体职工会议等对廉洁过节和紧盯“四风”问题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落实,两节期间,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无相关举报。

1月,研究生院党总支、支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吴军案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学习会的形式,向全体党员同志通报了王金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案情,开展了警示教育。上报了《研究生院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情况的报告》。

1月16日,研究生院职工支部召开2019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会,全体党员同志在会上做了深刻的自评和互评,旨在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会议传达了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要求全体党员要以案为鉴,加强政治修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我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