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要求,向院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大会通报案件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并上报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10月15日,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院本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参加了院管干部的考核和民主测评工作;为院工会出具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函1份。
9月28日,西苑医院纪委召开2018年第三次工作会(扩大),向医院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委员及全体党员下发了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学习;组织院领导、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在线访谈》中“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铁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同时制作宣传栏。
9月30日,西苑医院党委、纪委联合组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在职党员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西苑医院纪委向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强调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医科学院纪委下发的《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
西苑医院纪委向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传达了《关于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西苑医院纪委制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关于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5项新制度。
9月29日,西苑医院纪委书记温艳东在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文件《关于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案件的通报》。
10月17日,西苑医院纪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
国庆期间,西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抽查登记,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9月6日,广安门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海波同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药剂科主任、药剂科支部书记与免煎药房、颗粒药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0月24日,广安门医院纪委组织两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发放《守住纪律底线》(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共计80余本。组织全院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共计760余人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经审阅所有答卷均达到合格标准。
10月22日,望京医院纪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在院周会上学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25日,望京医院纪委组织两委委员及处级以上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眼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纪委书记闫飞雪在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
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组织各支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
10月18日,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警示教育案例,并学习了余艳红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0月24日,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参加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自主选题评审会”监督工作。
中药所纪委传达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并撰写落实情况工作报告。召开纪检干部学习例会,学习了文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中药所党委与纪委共同组织党员干部对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对部分支部的《条例》学习记录和《通报》传达情况进行了抽查,各支部执行率达到了100%。
中药所纪委组织各支部委员、重点部门等30多人到警示教育基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
中药所纪委对财务处2018年1月-3月的部分账目、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对人事处的2017年度三生招聘、岗位聘任、干部任免以及2018年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和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了抽查,均暂未发现违规情况。
针灸所纪委在工作例会上传达了中医科学院党委《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并对修改前后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针灸所纪委向各党支部下发了《针灸研究所纪委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的通知》(中科针纪﹝2018﹞5号),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在全所党员中开展《条例》知识测试活动,94名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10月25日,针灸所党委学习中心组(扩大)2018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党委书记段玲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及《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29日,针灸所所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内各部门进行了调研走访,纪检监察室配合人事处抽查了各部门劳动纪律,重点查处无故脱岗、迟到、早退等的行为。
针灸所纪检监察室参加科教处组织的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监督工作。
基础所纪委向处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传达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科党〔2018〕79号)文件精神及中医科学院纪委2018年第三次全会精神。
信息所纪委参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培训班。上报了落实中秋、国庆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总结。
10月17日,信息所纪委组织全所60名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卷活动。10月23日,信息所纪委组织全所党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
信息所纪委组织召开了第四季度纪委会扩大会议,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共计7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中医科学院关于落实警示教育的文件内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文件进行了通报,参会人员交流了心得体会。
9月30日,医史所纪检监察室向全体党员同志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月10日,医史所党支部召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中心组学习会,会上,对《条例》中的新增条款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制作张贴出第一期宣传栏。
临床所对照《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内容组织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10月23日,临床所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王燕平书记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违纪案件,要求全体党员加强思想和政治学习,践行“两个维护”,各支部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领会落实会议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
医学实验中心召开了支委会,雷燕书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了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医学实验中心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干部、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10月26日,研究生院召开了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专题学习会,职工支部党员、非党干部全部参加。会议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