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报我院获批的《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所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所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2个。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建设;
2.协助完成P3实验室建设。
(二)聘期考核目标
1.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实验室规划及分配,中药研究所顺利搬迁;
2.完成P3实验室的资质认证。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月1日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科研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有望成为学科领域优秀拔尖人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zysrsc@icmm.ac.cn,纸质版交至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中药研究所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所党委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所党委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中药所一楼公告栏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同时发布于中药研究所网站。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所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所党委会议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两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所务会,协助所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中药研究所、中药资源中心、青蒿素中心人员原有待遇及来源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中药研究所负责其绩效工资(所内标准)。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所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64093221 (纪检监察审计室,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