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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时间:2023-03-28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报我院获批的《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所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所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2个。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建设;

2.协助完成P3实验室建设。

(二)聘期考核目标

1.完成青蒿素科技园实验室规划及分配,中药研究所顺利搬迁;

2.完成P3实验室的资质认证。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1年1月1日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科研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有望成为学科领域优秀拔尖人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zysrsc@icmm.ac.cn,纸质版交至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中药研究所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所党委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所党委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中药所一楼公告栏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同时发布于中药研究所网站。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所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所党委会议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两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所务会,协助所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中药研究所、中药资源中心、青蒿素中心人员原有待遇及来源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中药研究所负责其绩效工资(所内标准)。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所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64093221 (纪检监察审计室,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人事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中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