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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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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2018年10月廉政建设工作动态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要求,向院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结合大会通报案件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违纪案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并上报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10月15日,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院本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参加了院管干部的考核和民主测评工作;为院工会出具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函1份。 9月28日,西苑医院纪委召开2018年第三次工作会(扩大),向医院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支部纪检委员及全体党员下发了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学习;组织院领导、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中央纪委监察委网站《在线访谈》中“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铁的纪律保障——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权威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同时制作宣传栏。 9月30日,西苑医院党委、纪委联合组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在职党员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 西苑医院纪委向全院干部职工再次强调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和中医科学院纪委下发的《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 西苑医院纪委向两委委员、职能处室负责人传达了《关于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西苑医院纪委制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办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关于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检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5项新制度。 9月29日,西苑医院纪委书记温艳东在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文件《关于落实警示教育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案件的通报》。 10月17日,西苑医院纪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 国庆期间,西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抽查登记,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 9月6日,广安门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海波同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药剂科主任、药剂科支部书记与免煎药房、颗粒药房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10月24日,广安门医院纪委组织两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发放《守住纪律底线》(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共计80余本。组织全院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共计760余人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经审阅所有答卷均达到合格标准。 10月22日,望京医院纪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在院周会上学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25日,望京医院纪委组织两委委员及处级以上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眼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纪委书记闫飞雪在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 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组织各支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题活动。 10月18日,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警示教育案例,并学习了余艳红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0月24日,眼科医院纪监审办公室参加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自主选题评审会”监督工作。 中药所纪委传达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并撰写落实情况工作报告。召开纪检干部学习例会,学习了文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中药所党委与纪委共同组织党员干部对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 对部分支部的《条例》学习记录和《通报》传达情况进行了抽查,各支部执行率达到了100%。 中药所纪委组织各支部委员、重点部门等30多人到警示教育基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参观学习。 中药所纪委对财务处2018年1月-3月的部分账目、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对人事处的2017年度三生招聘、岗位聘任、干部任免以及2018年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和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了抽查,均暂未发现违规情况。 针灸所纪委在工作例会上传达了中医科学院党委《关于组织开展学习的通知》精神,并对修改前后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针灸所纪委向各党支部下发了《针灸研究所纪委关于组织开展测试的通知》(中科针纪﹝2018﹞5号),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在全所党员中开展《条例》知识测试活动,94名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10月25日,针灸所党委学习中心组(扩大)2018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党委书记段玲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精神及《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 10月29日,针灸所所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所内各部门进行了调研走访,纪检监察室配合人事处抽查了各部门劳动纪律,重点查处无故脱岗、迟到、早退等的行为。 针灸所纪检监察室参加科教处组织的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监督工作。 基础所纪委向处以上干部和党支部书记传达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科党〔2018〕79号)文件精神及中医科学院纪委2018年第三次全会精神。 信息所纪委参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培训班。上报了落实中秋、国庆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总结。 10月17日,信息所纪委组织全所60名党员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答卷活动。10月23日,信息所纪委组织全所党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 信息所纪委组织召开了第四季度纪委会扩大会议,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共计7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中医科学院关于落实警示教育的文件内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文件进行了通报,参会人员交流了心得体会。 9月30日,医史所纪检监察室向全体党员同志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0月10日,医史所党支部召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中心组学习会,会上,对《条例》中的新增条款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制作张贴出第一期宣传栏。 临床所对照《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的内容组织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10月23日,临床所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王燕平书记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违纪案件,要求全体党员加强思想和政治学习,践行“两个维护”,各支部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真领会落实会议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 医学实验中心召开了支委会,雷燕书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了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 医学实验中心组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中层干部、各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 10月26日,研究生院召开了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的专题学习会,职工支部党员、非党干部全部参加。会议传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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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近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院本部(含三会、产业单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识测试活动。共154人参加了答题。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我院党员干部职工对《条例》精神的理解,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促进了大家自觉用《条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检监察处 赛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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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2018.10.10
中国中医科学院2018年9月廉政建设工作动态
9月7日至11日,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全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9人参加了“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 9月14日,中医科学院纪委印发了《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9月21日,中医科学院纪委举办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特邀请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春华同志作了专题报告。党委书记王炼,副院长王申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东,副院长杨龙会,院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后勤服务中心、三会、产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249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9月21日,接到《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国中医药机纪发〔2018〕25号,以下简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传达,真正做到了全覆盖。 9月26日,中医科学院纪委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全委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局党组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作了具体部署;对在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交流征文评选中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交流;各单位汇报交流了第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等。 9月28日,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全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8人参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举办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会。 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协助院党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院党委通过在网站开辟专栏以及制作展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解读、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知识,使广大党员了解掌握《条例》的内容,并且自觉遵守《条例》,用《条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中医科学院纪委为院本部全体干部职工、全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购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图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书籍,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西苑医院纪委制作展板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OA中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第八期学习材料《一文读懂党纪处分条例修订主要内容》。在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上宣传学习了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并在OA公告栏、微信群(党委、纪委、纪检员、工作群)中发布,要求各处室及时组织职工学习,严格落实文件内容,清风气正廉洁过节。 西苑医院纪委参加了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以及中医科学院纪委举办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会”。 9月6日,广安门医院纪委组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望京医院纪委组织医院中层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科主任护士长在院周会后观看廉政微电影。 9月29日,望京医院纪委组织医院两委委员及处级以上干部学习驻委纪检组《关于综合监督单位四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9月4日,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眼科医院纪委传达相关文件内容与精神,向全体党员发放《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读。在学习结束后,组织专职纪检干部答题。 9月17日,眼科医院纪委在医院中层干部会上传达了《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科纪〔2018〕12号),并要求各部门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职工。纪委书记闫飞雪和纪监审办公室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严格落实公车封存相关管理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公车的使用管理。行保处组织召开会议,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司机,要求他们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纪监审办公室对过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中秋、国庆”期间院内公车封存情况及时上报。 9月21日,眼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班”。 眼科医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班和“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 中药所纪委撰写了《中药研究所关于落实院纪委调研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完善了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印发了新版《中药研究所纪检监察规章制度汇编》。 中药所纪委对部分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情况和部分“三重一大”会议纪要进行了抽查,撰写“关于对“三会一课”记录本抽查情况的反馈意见”,从而更加规范工作。 中药所纪委召开纪委扩大会暨纪检干部学习会,传达近期文件精神、培训班内容摘要、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线上学习“讲好全面从严治党故事,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引发纪检监察干部热烈反响一文”,并就10月份的参观学习进行布置安排。 中药所纪委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中医科学院纪委要求,将国中医药纪发〔2018〕25号文件《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党员,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科纪〔2018〕12号)要求,印发了相关通知。节日前一天要求科技服务中心对公车进行封存,拍照上交所纪委,钥匙交由所长办公室进行保管,严禁公车私用。 中药所纪监审办公室对中药所2018年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招聘会进行监督,紧盯关键部门、关键岗位。 9月18日,由针灸所纪检监察室牵头,所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行10人对各研究科室、培训中心、针灸医院、期刊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党员群众对我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入一线听取意见、查找问题为科研、医疗、培训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9月21日,针灸所纪委召开了2018年第3次纪委扩大会,党委书记段玲、所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共6人参会。会上传达了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参加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学习情况,通报了调研走访情况,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内容,各支部纪检委员对本支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了汇报。 9月21日,按照中医科学院纪委要求,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监察组的通知》(国中医药纪发〔2018〕25号)传达至各党支部所有党员。针灸所纪委为各科室负责人、纪委委员、纪检委员、支部委员等购买了《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规实用全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有关规定”速查》共约60本。 基础所纪委向所内所有党员及时传达《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科纪〔2018〕12号)和《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组的通知》(国中医机纪发〔2018〕25号)。节日期间所内公务用车进行了封存。 信息所纪委参加了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及中医科学院纪委2018年第3次全委会会议。 9月21日,信息所纪委组织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 9月7日至11日,医史所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了“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风行工作培训班”。 医史所制订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纪检监察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管干部任职前所人事部门听取所纪检监察室意见和所纪检监察室回复所人事部门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党支部管理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 9月17日,医史所纪检监察室将《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转发到医史所党员微信群,要求全体党员同志按照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的发生,风清气正过节。 临床所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全体党员传达了《关于转发驻委纪检组的通知》(国中医机纪发〔2018〕25号)及《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中科纪〔2018〕12号)文件精神,参加了中医科学院纪委举办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 9月5日,临床所党总支为所内3位职工出具了“关于征求2018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荐计划候选领军人才、候选领域团队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函。 医学实验中心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驻委纪检监察组举办的专题辅导报告会,深入学习、准确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科教、平台部、纪检相关人员参加中医科学院纪委组织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向中心全体员工传达了中医科学院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研究生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培训班”。组织职工支部全体党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中医科学院举办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 9月26日,为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立道德高线、严明纪律底线,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效,研究生院职工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知识问卷答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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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2018.10.10
广安门医院纪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2018年9月6日,广安门医院纪委组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员学习了《条例》。 新修订《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对一些新发现的典型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细化了监督执纪依据,丰富了纪律审查的内容,不仅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划明了诸多“红线”,还对党员的网络生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严重违纪者甚至会被开除“党籍”。 新修订《条例》强化了党员的政治纪律意识,坚定政治信仰,确保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遏制当前新的腐败变种,切断利益输送渠道,压缩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安门医院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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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2018.10.08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举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
9月21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举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专题培训,邀请了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春华作专题报告。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书记王炼、副院长王申和、杨龙会,院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后勤服务中心、三会、产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共249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东主持。 李春华围绕关于派驻机构改革、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医护人员工作中应该遵守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释,并结合大量案例,着重介绍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几种突出表现形式和“四风”问题新变种,要求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通过这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加深了我院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底线、红线以及遵规守纪意识,使得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推动成风化俗、形成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纪检监察处 赛寒/文 新闻宣传中心 徐晴/图) 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第一纪检监察室李春华主任作报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东讲话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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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
2018.10.08
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召开2018年第三次全委会议
9月26日,中国中医科学院纪委召开2018年第三次全委会议。院纪委委员、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武东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局党组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作了具体部署,对在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交流征文评选中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交流,各单位汇报交流了第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等。 武东做总结发言,他要求,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问题,如实客观报告问题,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对今后的工作,他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孙春兰副总理来国家中医院管理局和我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按照局党组“大学习、深调研、细落实”的部署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二是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明纪律。新《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各级党组织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尤其要严肃基层组织换届和工会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处 赛寒/文 新闻宣传中心 徐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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