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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2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以下简称“健康研究所”)是由中央编办批复的中国中医科学院在京外建设的第一家实体性分院,为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已入驻国务院第18个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 健康研究所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的实现以及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1: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副所长2名(副处级) 职位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所长特聘助理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过硬的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较强的事业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品行、业务素质、职业道德,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3.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从事医药学特别是中医药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熟悉中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发展现状及前景,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善于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其他条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江西中医药情况者优先考虑。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2.(1)职位1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主任科员(管理七级岗)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副处级领导职务经历;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2)职位2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副主任科员(管理八级岗)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正科级领导职务经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3.职位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位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聘期和待遇 (一)副所长(副处级) 1.实行聘任协议管理,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支付,如同时符合人才有关政策亦可享受人才有关待遇。如被认定为“赣江创新”计划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20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房最高补贴50万元,购新车1万元;如被认定为“赣江杰青”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15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按照博士10万元标准分3年发放。 2.提供拎包入住的不少于100平米三年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3.依据所在地区政策,协助落实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4.如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给予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根据研究方向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或将原有团队一并引进。给以导师资格、职称评审、担任学术组织等社会团体重要职务等政策倾斜,推荐纳入所在地区相关人才库以获得有关支持、享受相关待遇。 (二)所长特聘助理 1.实行聘任协议管理,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支付,如同时符合人才有关政策亦可享受人才有关待遇。如被认定为“赣江创新”计划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20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房最高补贴50万元,购新车1万元;如被认定为“赣江杰青”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15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按照博士10万元标准分3年发放。 2.提供拎包入住的不少于80平米三年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3.依据所在地区政策,协助落实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4.如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给予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根据研究方向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或将原有团队一并引进。给以导师资格、职称评审等政策倾斜,协调对接高层次专家作为“一对一”指导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院科创工程相关项目、人才项目评审且可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考核 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若不合格或未达到任期目标者解除聘用合同或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另行安排其他岗位工作。聘任中期和期满分别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完成聘期目标者则可继续聘用,职位2考核优秀者可与干部选任衔接;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或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另行安排其他岗位工作。 四、工作地点 江西南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请有意者将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项目、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证明资料发至院人事处邮箱cacmsrsc@163.com,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格式为“所在单位+姓名”,同时将组织推荐意见报送至院人事处;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4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或任职资格。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进行,竞聘人员围绕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进行陈述,评审专家组根据陈述情况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属单位负责人、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经院党委常委会综合研判,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我院官网(https://www.cacms.ac.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由院人事处牵头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听取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完成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比对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讨论决定 院党委常委会对体检、考察情况进行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在原单位及院直机关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组织任前谈话,到岗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主动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主动回避。 4.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089903  左张容                   010-64089901  袁亚男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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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21
公 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我院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自评、专家组评议、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曹洪欣、吴咸中、陈可冀,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中医诊法”周仲瑛,中药研究所“中药炮制技术”王孝涛,“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颜正华,望京医院“中医正骨疗法”孙树椿、施杞考核合格;其中,拟推荐陈可冀、王孝涛为优秀。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64089986 64089828 64089818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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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15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度博士后招聘简章
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求,现发布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二)与我院有科研课题合作、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三)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的;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院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院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本年度院属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1日。为保证博士后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每年两批次集中进站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请: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交互式办公系统”的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按“办事者进入”提示,注册个人用户,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从网上打印博士后人员进站申请表(注:请先不要在线提交申请)。 户口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3号院2,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 (三)书面申请:由申请者向导师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 三、申请者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招聘计划与专业 详见附件4。 五、在站时间与工作待遇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一)入选我院“名师+”博士后者,年薪30万(税前)起,符合我院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二)按规定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三)统招统分、无人事劳动关系博士后人员享受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及所在单位的科研奖励; (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新计划”(2年63万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五)在站期间可享有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六)博士后人员在站综合考核评定优秀者,可以优先留院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www.cacms.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408976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电话:010-64093090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电话:010-6406086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电话:010-6408901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电话:010-6408959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电话:010-6408910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电话:010-64093201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电话:010-64089568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电话:010-62835027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电话:010-88001217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电话:010-64722269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电话:010-6868935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电话:0791-83062169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电话:010-64087892 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中心               电话:010-6409715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         电话:010-64089655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名师+”博士后人才引进项目介绍.pdf 2.进站申请材料清单.pdf 3.申请博士后人员科研合作意向书.pdf 4.2023年度博士后招聘目录.pdf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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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2023.05.25
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入围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初始存款金额不低于1亿元,单次操作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存款期在1年内(含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6、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2、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4、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5、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6、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7、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者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5、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或者2022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6、承诺银行3个月、6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及上浮利率等,承诺提前支取部分利率水平;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 2、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232办公室。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肖老师收,电话010-64089980。 七、评选会议安排 1、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委员会将对报名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公告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名银行确认参评资格。 3、我院将召开评选会议,组织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银行。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后向中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 4、评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廉政承诺书.docx 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3.综合评分细则.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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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2023.04.28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中医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9〕10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传承发展中医药学,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开展中医药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全面传承中医药学术理论和技术方法;加强中医药文献资源、中医药信息数字化、中医药临床应用信息建设等中医药信息研究。 (二)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解决制约中医药学术发展的重大关键理论和技术问题;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研究,建立健全中医药创新体系;加强高层次科技平台建设,开展中医药循证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三)协助指导全国中医药科技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中医药技术支撑体系和共享平台,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四)指导所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发掘整理具有独特优势的传统诊疗技术方法,推进中医临床医学基础研究,提高临床疗效,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五)开展中药理论、中药产业关键技术、中药创新药物关键技术等中药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中药新药研发的技术平台,推进中药产业化发展。 (六)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开展研究生教育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培养造就中医药领军人才。 (七)组织建设中医药学高水平智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论证与决策咨询服务;推进中医药健康科学普及。 (八)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拓展中医药国际市场。 (九)承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中国中医科学院本部 二级预算单位 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3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5 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7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三级预算单位 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9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0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1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2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部 三级预算单位 13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三级预算单位 1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4,211.09 一、科学技术支出 146,187.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70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011.74 四、事业收入 779,709.75 四、卫生健康支出 836,178.2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住房保障支出 25,285.12 六、其他收入 24,161.13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本年收入合计 958,781.97 本年支出合计 1,035,985.7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40,089.14 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 9,958.54 上年结转 47,073.17             收 入 总 计 1,045,944.28 支 出 总 计 1,045,944.28                           部门公开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1,045,944.28 47,073.17 154,211.09   700.00 779,709.75 636.92       24,161.13 40,089.14                 部门公开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46,187.68 73,616.95 72,570.73       20602 基础研究 41,182.51   41,182.51       2060206 专项基础科研 35,649.30   35,649.30       2060208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5,533.21   5,533.21       20603 应用研究 99,291.55 73,616.95 25,674.60       2060301 机构运行 73,616.95 73,616.95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25,674.60   25,674.60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5,713.62   5,713.62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5,713.62   5,713.62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123.00       20701 文化和旅游 123.00   123.00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123.00   123.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011.74 27,011.7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7,011.74 27,011.7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666.17 5,666.1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810.57 16,810.57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35.00 4,535.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836,178.20 776,415.77 59,762.4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5,285.12 25,285.1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5,285.12 25,285.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0,151.96 20,151.96         2210202 提租补贴 747.65 747.65         2210203 购房补贴 4,385.51 4,385.51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1,200.00       22302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1,200.00   1,200.00       2230201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 1,200.00   1,200.00         合计 1,035,985.74 902,329.58 133,656.16                 部门公开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154,911.09 一、本年支出 194,290.53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4,211.09   (一)科学技术支出 98,671.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3.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700.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43.81       (四)卫生健康支出 69,205.84 二、上年结转 39,379.44   (五)住房保障支出 12,846.3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879.44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500.00                 二、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194,290.53 支 出 总 计 194,290.53                     部门公开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2022年执行数 2023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执行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执行数(扣除中央基建投资) 执行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 扣除中央基建投资后预算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206 科学技术支出 79,325.50 79,325.50 81,083.94 20,124.84 60,959.10 81,083.94 1,758.44 2.22% 1,758.44 2.22% 20602 基础研究 30,131.96 30,131.96 39,758.88 0.00 39,758.88 39,758.88 9,626.92 31.95% 9,626.92 31.95% 2060206 专项基础科研 25,340.00 25,340.00 34,340.00 0.00 34,340.00 34,340.00 9,000.00 35.52% 9,000.00 35.52% 2060208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4,791.96 4,791.96 5,418.88   5,418.88 5,418.88 626.92 13.08% 626.92 13.08% 20603 应用研究 43,251.74 43,251.74 35,611.44 20,124.84 15,486.60 35,611.44 -7,640.30 -17.66% -7,640.30 -17.66% 2060301 机构运行 18,765.14 18,765.14 20,124.84 20,124.84 0.00 20,124.84 1,359.70 7.25% 1,359.70 7.25% 2060302 社会公益研究 24,486.60 24,486.60 15,486.60 0.00 15,486.60 15,486.60 -9,000.00 -36.75% -9,000.00 -36.75% 20605 科技条件与服务  5,941.80 5,941.80 5,713.62 0.00 5,713.62 5,713.62 -228.18 -3.84% -228.18 -3.84% 2060503 科技条件专项  5,941.80 5,941.80 5,713.62 0.00 5,713.62 5,713.62 -228.18 -3.84% -228.18 -3.84%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701 文化和旅游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690.00 690.00 123.00 0.00 123.00 123.00 -567.00 -82.17% -567.00 -82.1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715.31 10,715.31 11,951.99 11,951.99 0.00 11,951.99 1,236.68 11.54% 1,236.68 11.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715.31 10,715.31 11,951.99 11,951.99 0.00 11,951.99 1,236.68 11.54% 1,236.68 11.5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775.32 1,775.32 1,887.36 1,887.36 0.00 1,887.36 112.04 6.31% 112.04 6.3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959.99 5,959.99 6,709.75 6,709.75 0.00 6,709.75 749.76 12.58% 749.76 12.5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980.00 2,980.00 3,354.88 3,354.88 0.00 3,354.88 374.88 12.58% 374.88 12.5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6,566.74 20,396.74 48,425.59 10,211.91 38,213.68 48,425.59 21,858.85 82.28% 28,028.85 137.4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47.23 12,647.23 12,626.57 12,626.57   12,626.57 -20.66 -0.16% -20.66 -0.1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47.23 12,647.23 12,626.57 12,626.57   12,626.57 -20.66 -0.16% -20.66 -0.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786.82 7,786.82 7,794.72 7,794.72   7,794.72 7.90 0.10% 7.90 0.10% 2210202 提租补贴  689.58 689.58 681.58 681.58   681.58 -8.00 -1.16% -8.00 -1.16% 2210203 购房补贴  4,170.83 4,170.83 4,150.27 4,150.27   4,150.27 -20.56 -0.49% -20.56 -0.49% 合   计  129,944.78 123,774.78  154,211.09  54,915.31  99,295.78  154,211.09 24,266.31 18.67% 30,436.31 24.59%             部门公开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7,841.77 47,841.77   30101 基本工资 15,289.04 15,289.04   30102 津贴补贴 6,851.98 6,851.98   30106 伙食补助费 420.07 420.07   30107 绩效工资 7,208.06 7,208.06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709.75 6,709.7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354.88 3,354.8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08 11.0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4.92 64.92   30113 住房公积金 7,794.72 7,794.72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7.27 137.2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70.56   3,970.56 30201 办公费 78.15   78.15 30202 印刷费 41.65   41.65 30203 咨询费 136.85   136.85 30204 手续费 3.55   3.55 30205 水费 78.42   78.42 30206 电费 549.22   549.22 30207 邮电费 82.89   82.89 30208 取暖费 271.63   271.63 30209 物业管理费 907.26   907.26 30211 差旅费 48.58   48.5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4.07   14.07 30213 维修(护)费 256.16   256.16 30214 租赁费 5.00   5.00 30215 会议费 6.92   6.92 30216 培训费 20.32   20.3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11   11.11 30218 专用材料费 803.12   803.12 30226 劳务费 73.54   73.5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5.71   35.71 30228 工会经费 262.28   262.28 30229 福利费 118.43   118.43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50   28.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2   2.7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48   134.4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58.96 3,058.96   30301 离休费 834.24 834.24   30302 退休费 2,000.98 2,000.98   30304 抚恤金 145.68 145.68   30305 生活补助 11.70 11.70   30308 助学金 45.00 45.00   30309 奖励金 12.60 12.6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76 8.76   310 资本性支出 44.02   44.0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41.69   41.69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45   0.45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88   1.88 合   计 54,915.31 50,900.73 4,014.58               部门公开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注: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公开表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700.00   700.00 22302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700.00   700.00 2230201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 700.00   700.00   合计 700.00   700.00                           部门公开表8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2年预算数 2023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3.68 14.07 28.50 0.00 28.50 11.11 53.68 14.07 28.50 0.00 28.50 11.11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045,944.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00.00万元、事业收入779,709.75万元、其他收入24,161.1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89.14万元、上年结转47,073.17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46,187.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1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6,17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0.00万元、结转下年9,958.54万元。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045,94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占14.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00万元,占0.07%;事业收入779,709.75万元,占74.55%;其他收入24,161.13万元,占2.3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89.14万元,占3.83%;上年结转47,073.17万元,占4.50%。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35,9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329.58万元,占87.10%;项目支出133,656.16万元,占12.90%。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290.5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4,211.09万元、上年结转38,879.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00万元、上年结转50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8,671.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3.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20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46.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0.00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211.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4,266.31万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1,083.94万元,占52.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00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1.99万元,占7.75%;卫生健康支出48,425.59万元,占31.40%;住房保障支出12,626.57万元,占8.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 2023年预算数为34,34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000万元,增长35.52%。主要是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经费增加。 2.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 2023年预算数为5,418.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6.92万元,增长13.08%。主要是研究生培养补助项目经费增加。 3.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24.8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59.7万元,增长7.25%。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相关经费。 4.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86.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000万元,下降36.75%。主要是减少归口管理科学支出其他项目经费。 5.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3.62 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28.18万元,下降3.84%。主要是减少科研机构改善科研条件专项项目经费。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67万元,下降82.17%。主要是《中华医藏》调整功能科目。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87.3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2.04万元,增长6.31%。主要是因为离退休人员增加。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709.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49.76万元,增长12.58%。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54.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4.88万元,增长12.58%。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48,425.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858.85万元,增长82.2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7,794.7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0万元,增长0.1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81.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00万元,下降1.16%。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150.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0.56万元,下降0.49%。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91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00.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1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68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11万元。 八、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为700.00万元,主要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目。 十、关于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04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365.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6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18.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9月5日,中国中医科学院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4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513(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中国中医科学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99,99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295.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700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中央所属(管)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见“第五部分 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应用研究、科技条件与服务、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 基础研究(款): 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技研究支出,以及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高层次科技人才等支出。 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款):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主要指中国中医科学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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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2023.04.18
关于对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启动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经申报人网上填报、中国中医科学院审查、奖励办网上形式审查等程序,现将拟提名的“著名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模式研究与转化应用”等9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202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院科研管理处反映。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者,请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者,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科研管理处 国笑 电话:64089770 电子邮箱:1394899154@qq.com 附件: 1. 著名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模式研究与转化应用.doc 2. 基于真实世界的中医骨伤科临床研究模式的建立及推广应用.doc 3. 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创制技术体系及其应用.doc 4. 解郁活血法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孕的临床应用与机制研究.doc 5. 国医大师刘志明心肾同治心系疾病学术思想传承创新与应用.doc 6. 针灸标准化体系的研究与创建.doc 7. 中药材生态种植理论和技术体系的构建及示范应用.doc 8. 失眠形神调节的理论、方法与技术设备.doc 9. 益气摄血法治疗气不摄血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机制研究.doc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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