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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
2023.07.20
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3〕134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114号)文件要求,经我院和院属四家医院组织申报,现将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申报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我院排序 医院名称 1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2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3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 系 人:医院管理处  王婷婷 联系电话:010—64089826 电子邮箱:yyglc_cacms@163.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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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
2023.07.12
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评选结果公告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召开“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择优选定评分最高的“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工体路支行”为此次资金定期存放银行。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可向我院计划财务处反映(电话:010-64089991),逾期不再受理。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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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2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以下简称“健康研究所”)是由中央编办批复的中国中医科学院在京外建设的第一家实体性分院,为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已入驻国务院第18个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 健康研究所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的实现以及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1: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副所长2名(副处级) 职位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所长特聘助理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过硬的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较强的事业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品行、业务素质、职业道德,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热爱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团结协作,群众威信高,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3.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从事医药学特别是中医药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研究工作,熟悉中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发展现状及前景,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善于科学管理,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5.其他条件。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熟悉江西中医药情况者优先考虑。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2.(1)职位1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主任科员(管理七级岗)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副处级领导职务经历;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2)职位2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副主任科员(管理八级岗)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正科级领导职务经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3.职位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位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聘期和待遇 (一)副所长(副处级) 1.实行聘任协议管理,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支付,如同时符合人才有关政策亦可享受人才有关待遇。如被认定为“赣江创新”计划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20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房最高补贴50万元,购新车1万元;如被认定为“赣江杰青”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15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按照博士10万元标准分3年发放。 2.提供拎包入住的不少于100平米三年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3.依据所在地区政策,协助落实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4.如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给予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根据研究方向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或将原有团队一并引进。给以导师资格、职称评审、担任学术组织等社会团体重要职务等政策倾斜,推荐纳入所在地区相关人才库以获得有关支持、享受相关待遇。 (二)所长特聘助理 1.实行聘任协议管理,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聘任期间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支付,如同时符合人才有关政策亦可享受人才有关待遇。如被认定为“赣江创新”计划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20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房最高补贴50万元,购新车1万元;如被认定为“赣江杰青”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人才项目生活补贴1500元/月;在赣江新区直管区域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按照博士10万元标准分3年发放。 2.提供拎包入住的不少于80平米三年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3.依据所在地区政策,协助落实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问题。 4.如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给予科研启动经费200万元,根据研究方向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或将原有团队一并引进。给以导师资格、职称评审等政策倾斜,协调对接高层次专家作为“一对一”指导老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院科创工程相关项目、人才项目评审且可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考核 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若不合格或未达到任期目标者解除聘用合同或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另行安排其他岗位工作。聘任中期和期满分别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完成聘期目标者则可继续聘用,职位2考核优秀者可与干部选任衔接;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或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另行安排其他岗位工作。 四、工作地点 江西南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请有意者将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相关项目、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证明资料发至院人事处邮箱cacmsrsc@163.com,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格式为“所在单位+姓名”,同时将组织推荐意见报送至院人事处; 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4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或任职资格。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进行,竞聘人员围绕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进行陈述,评审专家组根据陈述情况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评审专家组一般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属单位负责人、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经院党委常委会综合研判,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我院官网(https://www.cacms.ac.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由院人事处牵头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听取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完成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比对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讨论决定 院党委常委会对体检、考察情况进行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在原单位及院直机关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组织任前谈话,到岗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主动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有关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主动回避。 4.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089903  左张容                   010-64089901  袁亚男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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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21
公 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我院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自评、专家组评议、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曹洪欣、吴咸中、陈可冀,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中医诊法”周仲瑛,中药研究所“中药炮制技术”王孝涛,“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颜正华,望京医院“中医正骨疗法”孙树椿、施杞考核合格;其中,拟推荐陈可冀、王孝涛为优秀。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64089986 64089828 64089818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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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
2023.06.15
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度博士后招聘简章
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根据事业发展需求,现发布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38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 (二)与我院有科研课题合作、协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三)学术科研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的;以主编或副主编身份出版专著、编著、译著10万字以上的;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 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本院职工不得申请进入本院科研流动站。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时间:本年度院属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0月1日。为保证博士后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每年两批次集中进站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网上申请: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交互式办公系统”的网址(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按“办事者进入”提示,注册个人用户,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从网上打印博士后人员进站申请表(注:请先不要在线提交申请)。 户口迁入地址及派出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3号院2,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新桥派出所。 (三)书面申请:由申请者向导师所在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同时进行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 三、申请者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招聘计划与专业 详见附件4。 五、在站时间与工作待遇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 (一)入选我院“名师+”博士后者,年薪30万(税前)起,符合我院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高级职称评审; (二)按规定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三)统招统分、无人事劳动关系博士后人员享受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及所在单位的科研奖励; (四)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新计划”(2年63万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及学术交流项目等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五)在站期间可享有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承担院级自主课题、对外交流合作研究的机会; (六)博士后人员在站综合考核评定优秀者,可以优先留院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www.cacms.ac.cn 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电话:010-6408976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电话:010-64093090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研究所             电话:010-64060868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基础理论研究所     电话:010-64089011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       电话:010-6408959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电话:010-6408910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电话:010-64093201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电话:010-64089568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电话:010-62835027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电话:010-88001217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电话:010-64722269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电话:010-68689354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   电话:0791-83062169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电话:010-64087892 中国中医科学院青蒿素中心               电话:010-6409715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         电话:010-64089655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名师+”博士后人才引进项目介绍.pdf 2.进站申请材料清单.pdf 3.申请博士后人员科研合作意向书.pdf 4.2023年度博士后招聘目录.pdf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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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二、资金存放需求: 依据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文件规定,我院拟采用竞争性选择方式选出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入围单位,承担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金融服务。合作有效期为两年。 初始存款金额不低于1亿元,单次操作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存款期在1年内(含1年)。存款到期后不需要收回资金的,可以在原定期存款银行续存,累计存期不得超过两年。 三、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 1、报名银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并在北京市内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2、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我院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任何利益输送,不得将资金存放与我院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3、报名银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名银行应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招标,参与招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收联合体参选。 6、报名银行应当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分材料。 四、服务要求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我院作为重点合作客户,为我单位提供安全、优质、准确、高效、便捷的服务,承诺服务不中断,质量有保障。 2、报名银行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运营人员和客户经理,成立为我院服务的专属服务团队,提供专属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3、报名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我院资金存款等业务的日常跟踪服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为我院送递、收取相关票据(银行回单、存款凭证、对账单和取拨款单据等),最迟在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将相关票据送达我院。 4、报名银行收到我院的存取业务通知后,如无特殊情况的,必须于当天完成资金结清和划转业务以及存款手续;划款失败的,承办银行应当天将款项退回所属账户,同时即日将信息反馈至我院。若无客观性特殊原因,报名银行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报名银行承担。 5、合作期届满,我院仍有资金存款未到期的,中选单位须为我院服务至该资金存款到期之日止。 6、报名银行须免除转账费用、打对账单费用、账户维护费等。 7、报名银行应具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和保密措施。未经我院授权同意,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我院有关资金信息。 五、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行或者在京的一级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廉政承诺书(见附件1);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金融风险和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5、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见附件2),附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或者2022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6、承诺银行3个月、6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及上浮利率等,承诺提前支取部分利率水平; 7、针对服务要求的服务方案; 8、针对综合评分细则(见附件3),报名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中国中医科学院定期存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参评文件”,并注明报名银行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报名材料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 2、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大白楼232办公室。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肖老师收,电话010-64089980。 七、评选会议安排 1、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委员会将对报名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公告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报名银行确认参评资格。 3、我院将召开评选会议,组织专家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并结合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选银行。竞争性选择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后向中选银行发出确认通知书。 4、评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廉政承诺书.docx 2.经营状况及安全性指标表.docx 3.综合评分细则.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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